虚假诉讼罪中“捏造事实”的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规定了虚假诉讼罪,“捏造事实”作为该罪的行为特征之一,在具体适用中存在着如何准确认定其内涵的问题,如“部分篡改”的行为是否属于“捏造事实”?“捏造事实”是否需要同时满足捏造民事法律关系和虚构民事纠纷?裁判规则1.行为人冒用亡父名义提起虚假民事诉讼,致使人民法院作出错误的裁判,构成虚假诉讼罪——姜某林虚假诉讼案案例要旨:行为人在其父已去世的情况下,为谋取利益,隐

发布时间:2024-02-22 10:46:04
夫妻“共有”房屋产权如何认定?

夫妻一方未偿还借款名下房屋被法院依法查封拍卖另一方提出执行异议之诉主张登记为按份共有的房屋为夫妻共同共有这是怎么回事?一起来看看这个案例吧!案情简介陈某与林某是夫妻,2008年两人在深圳市龙岗区购买了一套房屋,办理房产登记时登记为按份共有,其中99%的产权登记在林某名下,1%的产权登记在陈某名下。2018年,范某与林某发生借贷纠纷,法院判决林某返还借款250万元及利息。后林某未履行还款义务,范某向

发布时间:2024-02-21 10:47:09
连续签订多份合同,诉讼时效如何认定?

(图源网络 侵删)两公司持续合作期间,支付的多笔款项无法确认对应的具体合同,索要货款时被告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法院如何审理?案情简介甲公司为乙公司提供水处理设备,双方在2016年到2019年期间签订四份《中水处理设备销售合同》,价款分别为86万元、60万元、46万元、9万元。甲公司陆续支付货款共计143万元。另外,2018年起截止到2020年,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还签订了其他设备供应合同、工

发布时间:2024-02-20 10:48:29
新公司法中的13种连带责任梳理

转自: 法学45度、指导性案例编者按:本文中的“2023公司法”指的是2023年12月29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公司法”指的是2018年10月26日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解释二”指的是2020年12月23日修正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公司法解释三”指的是2020年12月23日修正的《最高人民

发布时间:2024-01-29 10:44:30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并经2023

发布时间:2023-10-23 14:43:54
最高法、司法部联合印发意见 夯实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

10月8日,全国调解工作会议在京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 推进诉源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抓前端、治未病,深入推进诉源治理,不断夯实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为加强矛盾纠纷排查预防,不断提高矛盾纠纷排查的针对性、有效性,《意见》指出,要切实把矛盾纠纷排查作为一项基础性、日常性工

发布时间:2023-10-16 14:33:22
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 推进诉源治理的意见》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 推进诉源治理的意见》的通知司发〔202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现将《关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 推进诉源治理的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 &n

发布时间:2023-10-12 14:42:47
遂宁打出“组合拳”激发民营经济活力

日前,遂宁印发《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多部门联合发力,国家税务总局遂宁市税务局聚焦落实“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加大财税金融支持”等内容,在政策落实、银税互动、牵线补链等方面出实招、办实事,通过系列“组合拳”激发民营经济活力和创造力。“红利账单”为企业发展添底气四川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内,一条条生产线开足马力,处处呈现一派繁忙的生产景象。数据显示,在2022年,公司实现产值达233亿

发布时间:2023-09-19 10:00:46
提高三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进一步减轻家庭抚养赡养负担

为进一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和赡养老人负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国务院近日决定,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以下简称“一老一小”扣除)标准,调整后的扣除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一老一小”扣除提高后的标准是多少?如何按照提高后的标准享受扣除?财政部税政司、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三项专项附加扣除与“一老一小”直接相关2

发布时间:2023-09-01 10:21:00
提高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十问答

8月3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以下简称《通知》),提高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下简称“一老一小”扣除)标准。一、提高个人所得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具体规定是什么?根据《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

发布时间:2023-09-01 10:1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