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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对吴某某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

2024-12-23
新闻来源: 成都遂宁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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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某某,女,2020年6月生。在成都市某医院手术治疗先天性心脏病期间,产生术后并发症,需进一步手术治疗,因此与医院之间产生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吴某某的父母以卖菜为生,收入微薄,后续治疗陷入困境,无奈之下求助于法律援助

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到申请后,通过未成年人“绿色通道”,第一时间受理案件。市法律援助中心依托建立的未成年人、医疗损害纠纷等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库,经跨库综合匹配、实践经验摸排、现场案例研讨,在200余名律师中筛选,最终指派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硕士毕业,且有多年临床经验的律师王宣淇代理本案。

市法律援助中心会同律师进行深入研究,认为本案难点在于难以确定院方诊疗行为对患儿心肺等器质性损害后果的责任大小。因此,建议先对成都市某医院提起医疗损害赔偿诉讼。这一建议得到了吴某某父母的认可。2022年5月,吴某某父母向青羊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至关重要的司法鉴定环节中,王律师要求召开司法鉴定听证会,并提出“该幼儿心脏瓣膜修补术缝合方式和术后护理不当,导致患儿术后并发症,面临再次手术”的观点。北京明正司法鉴定中心采纳该观点,认为院方诊疗行为对患儿心肺等器质性损害后果存在同等责任,对患儿神经发育迟缓等存在次要原因。青羊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成都市某医院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6万余元。医院不服提出上诉。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726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吴某某后续治疗费用终于有了着落。

案例点评

儿童是祖国的花朵和未来,儿童合法权益更应得到加倍呵护。医疗纠纷案件专业性强,患者缺乏医学专业知识,要证明损害结果与医疗行为存在因果关系难度较大,婴幼儿则更不可能证明。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法律援助志愿律师结合自身丰富外科临床实践经验,为医疗责任划分提出了关键性的建议,促进了纠纷的有效解决,保障了3岁女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