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内部贪腐,职务侵占罪在多方面呈现一种复杂性、多样性
合木论坛,即合木产权保护刑事辩护与控告论坛(第二期)主讲嘉宾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詹奇玮老师《职务侵占》讲义由合木论坛连载,当前为连载三的内容:民营企业内部贪腐,职务侵占罪的整体趋势,以及职务侵占罪的现实情况及出现的原因。
职务侵占罪是我国最为常见的经济犯罪形式之一,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财物流转日益频繁,职务侵占罪从主体形式、财物表现方式、履职行为方式、侵占手段形式等方面开始呈现出一种复杂性、多样性的新型趋势。
一、职务侵占罪整体趋势
(一)总体趋势:趋向高发
(二)常见情形:花样繁多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企业家刑事风险分析报告》显示,2014-2018年期间职务侵占犯罪数量占民营企业家犯罪的第三位,但到2020年职务侵占罪已经成为高发频次第二高的民营企业家犯罪类型。
报告内容还表明,民营企业涉及职务侵占的频次远超于国有企业。职务侵占发生在企业的各种岗位、各个经营环节。管理岗、财务岗、采购岗、销售岗,都有涉及。但“日常经营环节”和“财务管理环节”是职务侵占涉案最高发的两个环节。
二、职务侵占罪现实情形有哪些种?
企业经营过程中因许多民营企业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不规范,存在私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的情况,或是因为监管不严,公司交易流程存在隐患,企业董事、监事、高管可以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物,公司股东、被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利用职务便利,占有公司股东股权等情况时有发生。
职务侵占易发生在企业哪些方面:
(一)侵占单位非资金类物质
少计入库数量,将多出的物质销售或占有。
私自占有废旧物资、报废设备的处置款。
以第三方公司名义虚构符合价格优惠条件的事实,获取公司产 品后出售。
采购员虚增采购,将多采购的物质销售获利。
在以物抵款之后,倒卖物资占有销售款。
(二)利用小金库,通过账目上做手脚来截留、侵占公司资金
将公司资金转入私开银行账户,或截留公司收入,建立 “小金库”;
收款不入账,支出不记账;
截留应付款、应收款;
用单位资金私发奖金;
挪用资金后采取虚假发票平账、销毁有关账目等手段, 使所挪用的资金难以在小金库财务账目上反映出来,且没 有归还行为的。
(三)财务人员易出现的侵占方法
会计出纳同一人,资金在多个账户之间划转,最后做假 账,隐藏部分投资收益,占为己用。
利用负责财务,私自越责兼职部分出纳,占有公司资金。
财务人员或者管理人员盗取现金支票。
伪造经济业务事项,填制虚假发票冲抵现金。
采取涂改手段,变造会计凭证多报销。
(四)其他
重复报账,虚报费用、开支套取公司资金;
虚构业绩,骗取公司奖励;
侵占管理预算开支的费用;
自报销餐费和出差补助;
以公司名义向他人借款之后占为己有或携款逃匿;
侵占股权等非现金类财产;
将公司的股权转让款据为己有;
采取不正当交易手段攫取应归属本公司的利益为个人控股的其他企业所有;
擅自指使本公司员工为个人事务或其自有公司工作,而由本公司承担费用;
股东擅自占有、处分企业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