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2022年遂宁市城乡居民医保,可以享受 “三重保障”

2021-08-28
新闻来源: 成都遂宁商会
查看次数:3488

参加2022年遂宁市城乡居民医保可以享受

“三重保障”

   个人缴费320元“基本医疗有保障”365天

  (详情回顾→)

    凡是参加了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同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待遇:基本医保年度住院最高报销15万元,大病保险分段报销上不封顶,符合条件的还可以享受医疗救助。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什么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我市实行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将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整合为一体化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简称“居民医保”。这是一项由政府组织实施,以个人缴费与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的一项惠民政策。

   (二)哪些群体可以在我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是具有我市户籍的城镇居民、农村居民;

    二是长期居住我市的外地户籍人员;

    三是在我市大中专院校入学的学生。

   (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是如何筹资的?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资由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两部分构成。2022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均筹资标准不低于90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为320元,人均财政补助不低于580元。

   (四)个人如何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居民医保缴费方式:

    一是刷卡缴费。缴费人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和银行卡到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学校指定的缴费地点刷卡缴费。

    二是现金缴费。缴费人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征收网点现金缴费。

    三是网上缴费。缴费人通过微信、支付宝、各家银行(工行、农行、建行、中国银行、天府银行、农商银行、邮储银行)手机APP、“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四川电子税务局等方式缴费。四是银行代收。参保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各征收银行(工行、农行、建行、中国银行、天府银行、农商银行、邮储银行)业务柜台,办理个人缴费。

   (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可享受哪些待遇?

    一是住院报销待遇。参保人因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按医院的不同等级享受不同的报销待遇,报销比例为45%至90%,其中,参保学生(含大学生)、未成年人报销比例在此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年度最高可享受报销金额为15万元。

    二是门诊报销待遇。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1.普通门诊。

   (1)参保人员患普通疾病在符合条件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合规门诊医疗费用纳入统筹报销。报销比例为80%,目前年度最高限额为90元/人,若上年度未进行普通门诊报销的,参保当年门诊统筹报销限额提高50%。例如:2021年人均年度报销限额为90元/人,若2021年未报销普通门诊费,2022年参保的居民报销限额提高至135元/人。

   (2)参保人员被犬、猫等动物致伤的(包括咬伤、抓伤或擦伤),经查并接收狂犬病疫苗全程接种后(不包括注射抗狂犬病血清免疫球蛋白),可凭发票一次性报销,最高可报200元。

    2.慢性病门诊(需申请)。参保人因患慢性病(帕金森、重症肌无力、甲亢、甲减等21种疾病),一个自然年度内未报销住院医疗费用(含重症特殊疾病门诊),在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按就诊医院住院医保费报销比例报销;在定点零售药店产生的合规医药费用,按二级乙等医院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70%)报销。单个病种年度最高限额1000元,符合多个慢性特殊疾病病种的,每增加一个病种提高200元,最多申报不超过3个病种,即每年最多不得超过1400元。

    3.居民“两病”门诊(需申请)。“两病”即“高血压、糖尿病”,对“两病”患者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门诊治疗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的合规药品费用,按50%的比例报销。高血压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人,糖尿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人,同时患高血压、糖尿病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人。已纳入慢性特殊疾病报销范围的“两病”患者,按慢性特殊疾病报销政策执行,不重复享受待遇。

    4.重症门诊(需申请)。经申请审批通过的参保人,因患重症特殊疾病(各类恶性肿瘤、尿毒症、慢性阻塞性肺病等20种疾病)及主要并发症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门诊治疗所产生的合规费用,按70%比例报销。重症特殊疾病门诊、慢性特殊疾病门诊相同病种不得重复享受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待遇。

    三是生育报销待遇。参保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因分娩、流产、引产发生的合规住院费用,实行限额报销:流产300元,引产800元,顺产1000元,剖宫产(难产)20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200元。

    二、大病保险

   (一)什么是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简称“大病保险”),是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商业保险公司承办的,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基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一项补充保险。大病保险的主要保障方式是:在参保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对个人负担的合规的、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进行赔付。

   (二)哪些人群可以享受大病保险,是否还要另外缴费?

    凡参加遂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均享受大病保险保障。大病保险保险费全部由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列支,参保个人不再缴费。

   (三)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赔付标准是多少?

    参保人在保险期限内,个人合规自付费用超过起付线以上的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按照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2021年度为13464元),按照医疗费用的高低实行不同的赔付比例,赔付比例为55%至85%。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不设最高封顶线。

   (四)参保人发生住院,如何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的报销结算?

    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的报销结算均采取“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的方式,参保患者使用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院登记入院,出院时只需要凭社会保障卡就可以在就诊医院实现即时结算。如果在市外未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的医院住院,需提供出院资料及社会保障卡到参保地医保局业务经办窗口办理手工结算。

    三、医疗救助

   (一)什么是医疗救助?

    医疗救助是指通过政府拨款和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筹资建立基金,对患大病的特困供养人员和贫困农民家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其他特殊困难群众给予医疗费用补助、资助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救助制度。

   (二)哪些群体可以享受医疗救助?

    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城乡低保人员、重度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精神病患者和其他患重大疾病医疗负担较大的特殊困难群众。

    (三)医疗救助的标准是多少?

     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为20%至100%;门诊救助年度限额2000元,住院救助年度限额20000元,年度最高救助限额22000元。此外,经全市统一医疗救助后医疗费用依然较大导致生活困难的参保人员,还可向当地县(市、区)相关部门(单位)申请二次救助或其他救助,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予以救助。

    来源:遂宁医疗保障

    编辑: 王瑞 张霁雯

    责编: 林敏

    终审:周一帆 李兴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