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遂宁商会会费缴纳办法
会费作为保障商会各项工作健康运转、持续为会员提供优质服务的重要支撑,亦是每位会员应履行的义务。依据《商会章程》规定,经商会理事会、监事会领导班子充分研讨,并结合商会现阶段发展实际需求,在第一届、第二届会费标准基础上对第三届会费标准进行了相应优化调整。现将商会第三届会费收取办法正式通知如下:
名誉会长:遵循自愿原则进行爱心赞助,无固定缴费标准
会 长:一次性缴纳38万/届 ,按年缴纳:8万/年
执行会长:一次性缴纳12万/届,按年缴纳:3万元/年
监 事 长:一次性缴纳8万/届,按年缴纳:2万/年
常务副会长:
普通情况:一次性缴纳 8 万元 / 届,按年缴纳 2 万元 / 年 上届已交满届会费:一次性缴纳 6 万元 / 届,按年缴纳 1.5 万元 / 年
副会长:
普通情况:一次性缴纳 6 万元 / 届,按年缴纳 1.5 万元 / 年
上届已交满届会费:一次性缴纳 4 万元 / 届,按年缴纳 1 万元 / 年
理事及监事:
普通情况:一次性缴纳 2 万元 / 届;按年缴纳分两阶段,1.2万/2年,余下0.6万/年
上届已交满届会费:一次性缴纳 1.5 万元 / 届;按年缴纳 0.5 万元 / 年
会员:1万/届,老会员0.6万/届
新会员 :1 万元 / 届
老会员:0.6 万元 / 届
重要备注说明
1.会员至常务副会长层级的会费缴纳周期,均以实际缴费时间为起始计算节点(一届期限为 5 年)。
2.新入会会员或未满本届期限的会员,若晋升至理事及以上级别,仅需按对应层级标准补缴会费差额即可。
3.在本通知正式发布前已缴纳本届会费的会员,若已缴金额超出对应层级标准,超出部分将自动充抵次年会费。
4.根据《商会章程》相关规定,会员若逾期未缴纳会费,将视作自动自愿退会,商会将通过官方公众号进行公示。
5.若会员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会费,需提前联系商会秘书处说明情况,经确认后可申请缓交,缓交期限最长不超过 1 年。
6.会员缴纳会费后,商会将开具由国家财政部门监制、民政部门统一印制的 “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确保缴费凭证合规有效。
敬请各位会员遵守《商会章程》,积极支持商会各项工作,自觉履行会员责任与义务,携手共建更具影响力的遂商平台。遂商,因你更加精彩!
户 名:成都遂宁商会
帐 号:107310005714400
开户行:东亚银行成都分行
联系人:吕 强 13550138605
成小美13980404102
成都遂宁商会
2025年10月11日